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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港澳居民居住证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4-08-02 17:47:00

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提供相应材料),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提供相应材料),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补换证办理条件:

1、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满,且旧证在我市办理的,持证人可在到期前三个月内提出期满换领申请。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丢失的, 可以申请补领。

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通行证

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近期在深圳拍摄的。

(三)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任选其一,首次申领和居住地变更换领需提供)

1.有效期内且租期半年及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2.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3.有效的购房合同: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当前租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5.用人单位出具的当前居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6.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前居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7.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8.有效期内且期限超过半年的劳动合同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9.用人单位出具的存续时间超过半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10.用人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材料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11.有效学生证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12.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13.其他能明确居住满半年和居住地址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台居住证】可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证/补换证办理入口、居住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和办理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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