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光明区2110套政府保租房3月15日开始申请
更新时间:2025-03-14 19:45:44
光明区住建局2025年3月15日9:00—3月23日18:00期间,面向个人配租2110套政府保租房,按规定租金为市场价六折。配租房源包括明皓府、明汇府及内衣基地产业配套宿舍(安居瑾华庭)。
更新时间:2025-03-14 19:45:44
光明区住建局2025年3月15日9:00—3月23日18:00期间,面向个人配租2110套政府保租房,按规定租金为市场价六折。配租房源包括明皓府、明汇府及内衣基地产业配套宿舍(安居瑾华庭)。
光明区住建局2025年3月15日9:00—3月23日18:00期间,面向个人配租2110套政府保租房,按规定租金为市场价六折。配租房源包括明皓府、明汇府及内衣基地产业配套宿舍(安居瑾华庭)。
房源情况表:
配租给符合政府保租房申请条件的个人。认租本批次住房的,按照资格分为三个队列,具体如下: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具有光明区户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在光明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三)第三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上述有关户籍信息以2025年3月14日18:00前属于光明区户籍为准,2025年3月14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光明区不视为符合“光明区户籍”条件;社保累计时间以2025年3月14日为节点计算。
申请人家庭在认租截止日期前,除满足上述队列条件以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3.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相关条件(不需要真的迁户);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点此了解)。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正在就学的除外),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5.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6.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光明保租房】可获光明保租房房源地址/户型面积/数量/户型图/租金、申请时间、申请入口和申请条件、流程、面积标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