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坪山安居盘龙苑保租房怎么申请
更新时间:2025-03-24 17:06:47
安居盘龙苑是深圳市第六批保租房,2025年3月25日开始申请,持续7天,配租对象不限户籍,深户非深户满足申请条件的都可以申请,申请指南详细说明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5-03-24 17:06:47
安居盘龙苑是深圳市第六批保租房,2025年3月25日开始申请,持续7天,配租对象不限户籍,深户非深户满足申请条件的都可以申请,申请指南详细说明见正文。
安居盘龙苑保租房申请时间
2025年3月25日9:00至2025年3月31日17:30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9:00至2025年3月31日17:30。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认租意向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于认租时间截止时点前登录申请入口进行变更,逾期不予变更。
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5年3月31日17:30。
安居盘龙苑保租房申请条件
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租房条件的个人。认租本批次住房的,按照资格分为三个队列,具体如下: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供职于坪山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且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具有坪山区户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三)第三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上述有关户籍信息以2025年3月24日18:00前属于坪山区户籍为准,2025年3月24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坪山区不视为符合“坪山区户籍”条件;社保累计时间以2025年3月31日为节点计算。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认租截止日期前,除满足上述队列条件以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点此查看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条件。
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配偶应当同时满足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条件。
安居盘龙苑保租房申请材料
认租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系统填报生成】。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与子女、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的关系证明。
关系证明材料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子女页等体现亲子关系的页面)、出生医学证明(需同时提供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收养证明(收养证明如无被收养人身份证号码信息的,需同时提供被收养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四)第一队列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用工劳动合同(若为劳务外派人员,还需要提供由坪山区用人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用工证明)。
(五)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5.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6.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
7.“中华技能大奖”证书、“全国技术能手”证书、“广东省技术能手”证书或“深圳市技术能手”证书;
8.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证书。
注:请申请人按系统和上述所需提交材料类型上传申请材料,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清晰规范。
(一)网上认租
认租家庭进入下面给的申请入口,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申请人成功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租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公证摇号的号码。
https://zjj.sz.gov.cn/ztfw/zfbz/#
进入后点击左侧栏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
(二)认租资格审核及结果公示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全部认租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认租申请家庭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认租申请家庭异议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公示信息。
(三)公证摇号
各户型及申请队列的认租资格结果通告发布并公示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发布本批次住房配租摇号公告。公证处对合格的申请人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本批次住房各户型各队列的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在坪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四)发布选房签约通告
公证摇号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适时发布选房签约通告,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坪山保租房】可获坪山保租房房源地址/户型面积/数量/户型图/租金、申请时间、申请入口和申请条件、流程、面积标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