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大鹏第二批单位保租房房源情况+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5-05-29 17:55:54
大鹏新区430套面向单位配租的保租房申请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3日(工作日9:00-17:00),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住房申请,单位根据实际住房状况审核后提交相关资料,所在单位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由单位指定的住房专员提交申请材料。
更新时间:2025-05-29 17:55:54
大鹏新区430套面向单位配租的保租房申请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3日(工作日9:00-17:00),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住房申请,单位根据实际住房状况审核后提交相关资料,所在单位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由单位指定的住房专员提交申请材料。
(一)本批次配租鹏溪苑、坝光安置区、生命科学产业园、南澳枫浪山(二期)、安居东湾半岛花园、花样年家天下花园(一期)、花样年家天下花园(二期)、安居鹏湾府、保利香槟苑等9个项目,共计430套房源,项目具体位置、户型、面积等详细内容见房源信息表(详见下图);
(二)同一小区房源申报人员较多时,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有权结合各单位申请情况进行调剂分配。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确定的入住人须为本单位职工,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单位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四)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五)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详见附件3);
(六)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等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均应当同时符合第(二)、(三)规定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一)一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单身公寓或一房户型;
(二)两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二房户型;
(三)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三房户型;
(四)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四房户型。
各单位可根据本企业配租房源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职工合租,保证每个房间至少一名职工居住。申请人自愿承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一)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申请表(点击打开链接);
2.单位初审合格申请人信息明细汇总表(点击打开链接);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住房专员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点击打开链接)、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点击打开链接)。
(二)单位入住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以及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如已婚还需提供其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证件类提交复印件,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
3.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规定的相关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和官网查询文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等共同申请人提供申请受理日前三年以内无房产证明(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进行查询打印);
5.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以及申请人缴纳本市正常社保有效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一)看房事宜
预约看房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2日(工作日9:00-17:00),具体联系电话详见房源信息表(点击打开图片查看),请有意向的申请单位由住房专员在看房时间内提前一天拨打联系电话预约看房时间。
(二)申请受理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住房申请,单位根据实际住房状况审核后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资料清单详见附件8,所在单位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由单位指定的住房专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方式和地址:各单位住房专员于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
3.受理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3日(工作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资格核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根据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单位及单位申请人员信息进行资格核查。
(四)确定配租结果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综合考虑本批次供应项目的房源数量、审核后单位合格的申请人员数量等因素,确定配租结果。
(五)公示配租结果
配租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单位安排选房签约等有关工作,具体时间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后期发布的选房通告为准。
(一)鹏溪苑项目为2024年新建项目,项目东北侧临近S30惠深沿海高速,部分户型可能会受道路过往车辆带来的噪声、粉尘、灯光、尾气等影响。交通条件一般(具体的公共交通情况以交通部门提供路线为准),可能对出行带来不便,建议申请人结合实地看房后,综合考虑是否承租。
(二)南澳枫浪山(二期)建成历史较久,公共区域和房屋内部装修老化,可能需要多次维修维护。
(三)坝光安置区、生命科学产业园、安居东湾半岛花园、花样年家天下花园(一期)、花样年家天下花园(二期)、安居鹏湾府、保利香槟苑等房源属腾退房源,房屋内附属设施因折旧损耗可能会有所差异,承租人不得自行丢弃,产权单位不再补配或加配其他设施,建议申请人结合实地看房后,综合考虑是否承租。
(四)大鹏新区公、民办总体学位基本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需求,但公办学位高度紧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学位均已饱和,难以接受转学插班。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了解大鹏新区相关招生政策和学位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综合考虑是否承租,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五)关于本次配租房源办理居住证以及落户等问题,以项目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六)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属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应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前,退出相关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库)。
(七)新入职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职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在本次认租时间截止前一年内的,申请单位可以申请免除3个月租金过渡期,具体免除时间和形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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