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部分工作需要用到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名阶段

-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9:00—3月18日17:00
-
报名入口:
-
报名指南:
-
报名条件:(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三)工作年限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四)港澳台居民报考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准考证打印

-
打印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9日17:00
-
打印入口:
-
打印指南:
考试

-
考试时间:2025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7日
-
考试地点:
-
考试指南:
成绩查询

-
查询时间:2025年8月上旬
-
查询入口:
-
查询指南:
-
分数线: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