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第一批深圳宝安区保租房分三个队列申请,需满足无房、未享受住房保障、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等要求,认租截止8月20日。
2026年第一批深圳保租房宝安区申请条件
2026年第一批宝安区面向个人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申请家庭资格分为三个队列,各队列社保和户籍要求不同。申请人还需满足无房、未享受住房保障等通用条件。
一、三个队列条件
第一队列
申请人具有宝安区户籍,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保),且累计缴纳社保3年以上。
第二队列
申请人任职于宝安区注册单位(含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并在宝安区累计缴纳社保1年以上。
第三队列
申请人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保1年以上。
时间节点:户籍信息以2026年8月10日18:00前属于宝安区户籍为准;社保累计时间以2026年7月31日为节点计算。
二、通用申请条件
除满足上述队列条件外,申请人家庭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住房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深圳市拥有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住房保障: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深圳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人才条件:申请人须具备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深圳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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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共同申请人规定
单身申请人: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
已婚申请人:须以家庭名义申请。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须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正在就学的除外);申请人父母、配偶父母须具有深圳市户籍。
其他要求: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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