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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6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光明区2026年第二批公租房认租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2026年8月14日18:00前为光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且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或经民政部门认定。

  光明区2026年公租房第二批配租条件


  光明区2026年度第二批次公租房认租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缺一不可。

  一、基本配租条件

  条件一:轮候在册

  2026年8月14日(含本日)18:00前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光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条件二:经济状况核查

  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出具日期须在2026年1月1日之后;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二、重要说明

  本次配租获得住房的认租家庭按352号令(《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管理按照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选定住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认租家庭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三、352号令施行后的特别提醒

  2023年8月1日(352号令施行之日)后提交轮候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本批次房源须具有在适用期限内的核对报告。

  >>> 光明区2026年公租房第二批注意事项

  >>> 2026年光明区公租房第二批次租金标准一览

  >>> 光明区公租房第二批特殊家庭优先选房说明

  >>> 2026年深圳光明区公租房配租通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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