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劳动关系法律问答一览
9. 名字错了能退保吗?
一读者来电反映:单位给我出具的退保证明上姓名写错了一个字,可以办理退保业务吗?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回复:不可以。如是单位疏忽出错,该读者可要求原单位开具出错证明,然后凭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局窗口申请信息更改。
10.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戴小姐来电咨询:她在深圳一家商场做柜台营业员,已经工作两个多月了,但公司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双方的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答复:
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11. 能否向工厂索取工资?
王先生来电反映:我用别人的身份证进厂,工作了半个多月,现在工厂要辞退我,不知我能否向工厂索要这半个月的工资?有没有经济补偿?
市劳动局回复: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是可以向单位索取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该读者的欺骗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