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蜗牛车要被罚款600元

  4.飙车要罚“蜗牛爬”也要罚

  在深圳,非法飙车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交通安全构成重大隐患,还引发噪音污染,市民对这一现象很反感。《修改建议稿》为此规定,驾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80%以下的,处2000元罚款,记6分;超速80%以上的,处5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非法飙车的车辆很多都经过了非法改装、加装,车辆装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针对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修改建议稿》规定了扣车,责令拆除并没收违法装置的措施,同时对车辆所有人、非法改装的单位或个人分别处以5000元、1万元罚款。

  另外,一些市民反映,超速要处罚,对一些驾车占道(包括占超车道)低速慢驶,妨碍交通的情况,也要规定处罚。因此,《修改建议稿》规定,在前方无障碍情形下,行车速度缓慢至无理阻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或者违反规定的最低车速限制,处600元罚款并记分,一年内违反3次以上的,除罚款外,暂扣驾驶证3个月。

  5.不执行“快处快赔”罚500元

  一些市民反映,现在机动车基本都购买了车辆保险,司机路上争道抢行、随意变线,造成碰撞等交通事故就通知保险公司来理赔,肇事司机往往置身事外,后面堵多长跟他没什么关系,时间一长,会造成一些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针对这个问题,《修改建议稿》规定,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除了按规定理赔外,还要按其造成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应处罚款数额的两倍处罚,并记分、暂扣驾证。同时,发生轻微碰撞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按“快处快赔”机制处理,否则处500元罚款。

  6.拥堵时强行“加塞”小心挨罚

  征求意见时,一些市民表示,对争道抢行这类行为很反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此,《修改建议稿》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等候强行进入等,处300元罚款并记分;一年内两次以上的,每次处500元罚款;5次以上的,加处扣证1个月。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500元罚款并记2分。对不按规定让行、争道抢行造成交通事故的,还要加倍处罚。

  7.对泥头车超载实行“一超三罚”

  泥头车超载、超速、逆行等严重违法现象在我市比较突出,屡禁不止。以往我市对泥头车超载,查获后一般只处罚司机,但车主、使用车辆的工地仍然要司机多拉快跑。借鉴日本等国家对超载实行“一超三罚(罚货主、罚运输企业、罚司机)”管理处罚的经验和香港的经验,《修改建议稿》规定,对超载30%至50%的车辆驾驶人罚款2000元、扣证1个月、记6分,对车辆所有人罚款5000元、车辆使用单位(工地)罚款1万元;一年内两次以上超载,或者超载量超过50%的,都加倍处罚金。对泥头车超速、逆行的,也规定了处罚,一年内两次以上的,每次加倍处罚,并予记分。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