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毕业登记须知


1、申请毕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即必须完成所选择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的考试和实践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

2、别人代办理毕业手续可以吗?不能代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市、县考办办理,经市、县考办审核后,进行电子摄像,获取考生近照,并发给《毕业登记表》。考生按要求填写《毕业登记表》,其中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栏,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填写。

3、办理毕业登记需要携带什么?办理专科毕业登记的考生应带备《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当期考试课程成绩合格而未领取《课程合格证》的,经查核成绩合格者,可办理毕业登记。但如果电脑数据中无合格成绩的课程,须上报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来不及办理合格证书的个别科目可用成绩通知书代替);转考、免考、改报专业的课程,须同时附上经省考办批准的审批表。 办理本科毕业登记的考生,除按上述要求外,还应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1)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者只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2)凡持有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请尽早到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办理学历认定(联系电话:020?D37626810、37627335),毕业登记时须出示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如专科毕业证书上姓名与现名不符的,须上交有关证明材料。 若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同,须另交专科阶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复印件应由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可以直接顶替自学考试的相应课程吗?由于目前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的成绩无法对应转入自学考试考生成绩中,若到办理毕业时才提供等级证书作为顶替相应课程的依据,必然影响审核毕业材料的进度。因此,根据粤考试中心[2001]64号文规定:“今后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

5、6月份申请毕业的考生或12月份申请毕业的考生,何时申请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手续?上半年6月份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申请手续;下半年12月份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申请手续。逾期办理的,推迟一届毕业。

6、办理了毕业登记,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毕业证书?在市考办办理毕业登记,只是对考生的毕业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最后由省考办批复。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登记后4?D5个月寄信通知考生。

7、考生已按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什么时间在哪里办理毕业登记?按广东省自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自学考试应考者办理毕业登记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15?D20日;下半年为12月15?D20日。凡达到毕业要求的应考者,应在当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毕业登记手续。广州市属其他区(市)考生(请到各区、市考办查询具体办理时间)回原报考点所在地自考办(招考办)办理。逾期办理的,推迟一届毕业。

8、独立办班学校考生什么时间办理毕业登记?根据粤教委[2003]2号文规定:“从2003年1月起,独立办班学校考生的毕业时间调整为: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 因广州市自学考试毕业生较多,故独立办班考生的毕业登记日期另作安排。广州市独立办班考生的毕业登记由办班学校统一带队集体办理(不接待个人办理),其具体办理的时间、地点由办班学校通知,请考生主动与办班学校联系。逾期办理的,推迟一届毕业。

9、在外市、县参加自学考试,能否在广州市办理毕业登记?使用同一准考证号,在不同市、县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最后一次报考时填涂毕业地点,毕业时方能到该市、县办理毕业手续;否则只能到第一次报考的市、县办理毕业手续。

10、取得原教育厅组织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还可以顶替广东省自考委组织的自学考试的相应课程吗?可以。中小学教师自考系列的考生办理毕业登记时,应上报原广东省教育厅自考办的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按有关专业的课程顶替表对应的课程填上课程代号,以便将成绩补录入电脑中。 英语教育(615)专业,原精读(一)、原精读(二)课程顶替高级英语(一)课程,须将原课程名称及合格成绩用手工填入毕业生名册、毕业生登记表上。

11、用哪种准考证号办理毕业登记?根据粤考试中心[2002]93号文规定:从2002年6月开始,考生一律用12位准考证号的准考证申办毕业。 如考生持有二个以上准考证号的课程合格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办妥成绩合?手续方能办理毕业登记。

12、违纪的考生当期可以办理毕业登记吗?违纪的考生有被推迟毕业处罚的,在处罚期内不能办理毕业登记。

13、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学位?请参阅《报考必读》第15页,也可与主考学校或广东省高教厅学位办(东风东路723号)联系,电话:37627223。

14、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毕业登记?办理毕业登记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15?D20日,下半年为12月15?D20日。如属于独立办班考生的毕业登记另作安排,由办班学校负责统一带队集体办理(不接待个人办理 ),其具体办理的时间、地点由办班学校通知,请考生主动与办班学校联系。

15、有关毕业论文的凭据问题。毕业论文成绩是由主考学校负责通知。毕业登记时如电脑数据有该科成绩,可免出示其成绩通知单。

16、学历鉴定在哪儿办理?请与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联系(地址:东风东路723号,电话:020?D3726810、37627335)。

17、 有关专科成绩表的问题。如申请本科毕业登记,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同,须另交专科阶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复印件应由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该公章)。

18、毕业登记后拿到毕业证之前可否出证明?办理毕业登记后,如急需毕业证明,考生可凭《准考证》原件、《毕业生登记表》的复印件和办理毕业登记的交费《收据》到省考办考籍组(地址:东风东路723号17楼)申请出具证明。

19、毕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打错了,怎么办?考生在办理毕业登记时,应仔细地校对已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各栏目,如有错漏,要及时提出更改。否则,等到毕业证打印出来才发现身份证号码错了,其毕业证也无效了。发现毕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打错的,请带《毕业证书》、《准考证》、《身份证》与当地考办联系。

20、英语免考手续未批下来之前能否办毕业证?在办理免考手续后,必须有省考办的批复意见才能办理毕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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