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经验 考生需要具备的“思维”

导语 下面是司法考试经验:考生需要具备的“思维”,希望可以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些参考价值。

  司考考生需要具备的“思维”。2012年司法考试备战已经关键阶段,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法律教育网小编特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1、保持学习的针对性、目的性

  复习司法考试真正重要的是:“学到的就是要考的知识”。读司考书籍、听老师讲课、做练习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司考,直接目的是掌握司法考试要求掌握的知识。所以,高效的学习特别需要针对性、目的性。

  司法考试学习的针对性、目的性有两大来源:

  一是历年真题,重者恒重,对哪个部门法无从下手时,看看历年真题吧,无非就是那些知识点,有时还可以依据历年真题推测尚未考过的知识点。

  二是今年的考纲,因为今年的考纲对每个知识点都标注了掌握程度、内容,到目前为止,司考大纲还没有出来,建议大家可以及时关注考试吧司法频道的信息。

  学习方法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不适合之分,也是讲针对性的问题。同一个知识点,看书、听课、做题完全都能达到掌握的目的,只要你能理解书的内容,听得懂老师的讲授,题目做得明白。每个人都不一样,有的人光看书就知道了,有的人听老师讲课比较兴奋,还有的做做题就明白考点是什么。这个因人而异,根据自己的特点灵活掌握。

  2、定计划计划很重要,“预则立、不预则废”

  首先,司法考试考察内容繁多,没有计划,下手难,进度更难以掌握,这像工程一定要有蓝图一样。

  其次,有的人读着读着突然发现还有好多没念而时间却不多了,马上就手足无措,剩下的时间就在惶惶中度过了。所以有个计划就会不慌不忙,可以稳定军心,平静心情。法律 教育网 再次,一步步完成计划,可以不断增强自信。

  最后,制定计划并经常核查检讨,能够保持一定程度的紧张感,保持高效的学习状态。 计划要留有余地,以便宜行事;计划不适合自己目前的状态,也应及时更改。

  3、心理上的准备

  (1)心理暗示。跟自己说积极向上的话,激励自己。但是注意要同时保持两种心态:必胜的信念、轻松的心情。前者从以前的成功或自我暗示而得到的自信中获取,后者可以从时刻暗示自己不在乎输赢中获取。

  (2)平静应考,正常发挥。付出不一定成功,但成功必然需要付出,我们必须保持一颗平常心,坦然迎接司考。良好的心态有助于我们在考场上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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