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毕业生实习工资为八成
导语 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也保障了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工资补贴。
广东毕业生实习工资要有最低工资标准八成。
昨天上午,深圳市长徐勤主持召开的10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最低工资调整方案。该方案显示,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明年2月提高至1808元,上涨13%,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5元,涨幅13.8%。
深圳5年来多次调高最低工资水平,从08年的1000元,到2013年的1600元,再到2014年的1808元,深圳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一致领涨全国。
2011年是1320元/月,2012年是1500元/月,2013年是1600元/月,这是深圳市这几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过去几年,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涨幅是13%,如果按此涨幅,那么2014年应该是1800元。
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是最高的,后面好像都不需要再加“之一”。
此前,《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实施,广东成为全国首个实施高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的省份。《条例》规定,学生实习由学校负责组织,见习单位每月应向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补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将进一步保障了高校毕业生实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