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女性生育将可领3倍失业保险金

导语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失业女性生育可领3倍失业保险金,详细可查阅下文。

  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想要查阅新政策全文的,可查阅》》》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4年实施版)

  深圳女性失业期间生育发3倍失业保险金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此外,省政府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而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条例》还规定了“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以深圳市现行标准为例,可一次性领取到4339.2元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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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标准为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2014年工资标准1808元计算,2014年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为:

  1808×80%=1446.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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