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垫付的条件是什么?

问:申请欠薪垫付的条件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员工可以向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

(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

用人单位指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但个体工商户除外

下列人员的欠薪垫付申请不予受理
(一)欠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前项人员的近亲属;
(三)拥有欠薪单位股份且股本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人员;
(四)欠薪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人员;
(五)累计欠薪数额不足两百元的人员。


本地宝网站(www.bendibao.com)专稿,转载方请明确注明出处及链接,或者请完整保留该版权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