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导语 以下是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9月发布的中山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对你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中山大学2016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山大学2016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850人(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不同类型。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医学临床各专业(学术型)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7.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被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二)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6、7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三)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6、7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6、7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2014年12月31日前入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3.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4. 2016年起,我校各附属医院均实行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专业学位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六)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七)由中山大学组织命题的单独考试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6、7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

  3. 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 只接受合作单位推荐报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于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27日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中山大学报名点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至11日,若有变动,以我校现场确认网上公告为准)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四)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五)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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