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中小学新生报名材料变动 家长们再不行动就晚了
导语 深圳市教育局举办了“1+10”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媒体通气会通报了2016年中小学报名人数,同时还带来一波实用信息。其中就有2017年深圳中小学报名材料的变动情况。
2016年5月7日下午,深圳市教育局举办了“1+10”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媒体通气会。
2016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预报人数达12.89万人,初一网上预报名达7.3万人。与去年相比,今年小一、初一报名人数均有较大增加。不过,2016年深圳市公民办学校的学位总数基本能满足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求。
与2015年的招生政策相比,由于国家计生政策变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开始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也在2015年8月废止,这些都给2016年的招生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针对新情况,做了很多应对措施。2017年准备给孩子报学校的家长们,记得先来看看,提前准备资料,免得明年报名时,再遇到类似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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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很重要,申请学位要持证
新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已于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条例》规定,非深圳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位,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2016年的申请入学过程中,教育和公安部门共接到25户反映无法办理居住证,基本上都是未交社保所致。
所以,深圳市、区教育局提醒2017年有小孩需要入学的家长们:
①尽快依法依规办理居住证,以免影响享受公共文化、社会救助、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等权益。
②非深户办居住证要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一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所谓合法,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住满12个月算有合法稳定居所,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18个月,算有合法稳定职业。所以,如果你刚来深圳,且是租房户,记得一定要去办理“居住登记”。
③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的非深户籍人员,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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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信息》不加分,《房屋租赁凭证》加分
每年3月下旬小一、初一招生网上预报名前,家长就应办好《房屋租赁凭证》,该凭证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重要依据,凭证的备案时间则是积分入学的重要加分凭证。
2015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废止,租住“不合法产权房屋”的市民,无法开具《房屋租赁凭证》。为了让这些学生也能入学,深圳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动与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为这部分租房家庭出具《房屋租赁信息》,作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重要依据。
但是,重要提醒:
《房屋租赁信息》不能进行积分入学的计分或者加分,所以,要想让子女能在积分入学时有更大优势,各位家长最好租住有合法产权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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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公寓不提供学位,不能用此住房材料来申请
2016年,深圳多个区都出现了以商务公寓申请学位的情况。因为历史原因,各区根据自身情况,针对不同的学校对应的小区,给予不同的政策,有的作为特殊房屋给予加分,有的则不能加分。
针对近期市民反映的“商务公寓住户入学”问题,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范坤在通气会上特意强调,根据市政府2014年颁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表2.2.2.3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指引》第8条规定:商务公寓的用途范围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因此,不能用商务公寓住房材料来申请学位。
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在购买房屋?,务必向开发商问清楚拟购买房屋的用途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