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周边道路禁停 往来接送的车主注意啦
导语 随着深圳机场的国际化扩张,机场周边道路也变得比较繁忙。因此,加强周边道路管制,严查违停等现象很有必要。
2017年1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加强深圳机场周边区域道路机动车静态停放秩序管理的通告》。
2017年1月15日起,深圳机场周边区域道路(包括广深高速公路,机场南路、宝安大道、宝源路、领航一路及围合区域内的市政道路)设立严管区,对机动车静态停放秩序加强管理,同时将部分路段划设为交通繁忙路段、设定分档处罚标准、明确执法程序。
一、深圳机场周边交通繁忙路段
广深高速公路鹤洲收费站南广场、机场南路(含辅道)、空港八道、领航高架桥、空港二道、空港六道、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航站四路,机场道、机场六道、机场七道全段。
上述路段除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部分允许上下人员(即停即走)外,其它路段严禁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
二、深圳机场周边区域道路违停分档处罚标准
(一)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违停的,罚款1000元。
(二)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以外道路违停的,罚款500元(其中在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违停的罚款1000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2000元:
1.因违停导致交通事故,依法应当承担事故责任的。
2.因违停引发道路阻塞、致使其它车辆无法通行的。
3.非因故障、事故等客观原因,在高速公路违停的(其中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处3000元、记6分)。
4.在交通繁忙路段违停,不服从管理指挥、拒不立即驶离的。
5.同一车辆、一年内在深圳机场周边区域道路违停,曾被记录(处罚)3次及以上的。
(四)在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部分超过标志牌标明的时限通过或停靠的,罚款300元、记3分。
(五)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罚。
三、执法程序
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并依法处罚;
在交通繁忙路段以外道路违停的,责令立即驶离,拒不驶离的依法取证后处罚。
违停车辆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将其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温馨提示:
通告有效期为2017年1月15日至2017年7月14日。
之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该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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