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单车车篮载人处罚50元 违法数据共享给企业
导语 自打共享单车风靡深圳后,我们总能看到橙黄蓝各色自行车穿梭在大街小巷。与此同时,将孩子放置在车篮的危险行为也是屡见不鲜。不少网友吐槽,这些孩子一定不是亲生的。
2017年2月22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教育局、摩拜、OFO、小蓝、小鸣对于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进行了声明。
针对《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深圳交警将加强监管。
家长让儿童坐载物篮等罚款50元
交警部门将强化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自行车的行为巡查整治,发现未成年人骑行时冲红灯、逆行、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以及12周岁以下儿童上道路骑行等违法行为将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发现家长骑行时将儿童放置在载物篮内、让儿童站立在车前架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其中,对家长骑行时将儿童放置在载物篮内、让儿童站立在车前架的违法行为处罚50元。
自行车违法数据将共享
深圳交警已联合各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信用信息通报机制,搭建“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将家长为12周岁以下儿童租赁共享单车上道路骑行、家长骑行时将儿童放置于自行车载物篮内、让儿童站立在自行车前架等违法行为纳入平台管理,并与企业共享用户违法数据。
企业也将根据用户违法数据,可采取降低用户信用分、提高用车费用、取消用车资格等措施规范用户的使用行为。
同时共享单车企业将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使用智能解锁等方式设置骑行用户门槛,从使用方法上杜绝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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