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2017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计生实行“连坐”
导语2017龙华学位申请政策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也即将开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 深圳市户籍儿童。
● 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 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 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二、报名材料准备
》》》龙华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材料一览(深户+非深户+港澳台)
三、录取及积分入学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四、时间、流程
1、网上预报名
小一:4月22日10:00-5月3日18:00
初一:4月25日10:00-5月5日18:00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学区划分参见下文。
家长登录 “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http://lhxqjy.sz.edu.cn/)—左导航栏“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初一报名”,按指引进入“龙华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在学校公告的时间内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件到招生范围学校上网填报,学校在此期间将会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4)小一:5月3日18:00/初一:5月5日18: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2、学校初审
小一:5月7日-9日
初一:5月14日-16日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学校递交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
学校初审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为避免过长时间的等待,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小一:5月10日-6月9日
初一:5月17日-6月16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4、学位安排
小一:6月10日-7月6日
初一:6月17日-7月6日
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
5、公布新生名单
小一:7月7日
初一:7月7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6、新生注册
小一:7月11日前
初一:7月11日前
各学校接受新生注册。 家长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儿童、少年,将取消该校学位。
★ 小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位预申请回执》、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 初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位预申请回执》、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
五、招生范围
六、招生计划
七、温馨提示
1.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进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3.关于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龙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学区内学校。
(2)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龙华户籍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龙华区特教班”(地址:龙华中心小学内)或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申请学位。
4.2018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日期必须是2017年8月31日前,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才能申请。购房合同、其他类住房、《房屋租赁信息》可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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