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8秋季学期民办学位补贴申请指南 无需住房材料
导语好消息!2018下半年深圳民办学校补贴开始申报了,要申请的速度啦!
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发布《2018年秋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报及资格审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该文件,2018年秋季学期民办学位补贴申请于10月9日开始。
按照最新政策,小学每年最高补贴为7000元,初中每年最高补贴为9000元。
除了补贴标准大幅上升,今年的补贴申请还无需社保和住房材料。
申请全攻略:
》》》确定了!深圳这份最高9000元的补贴即将开始申请!无需社保、租赁材料!
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申报,点击“学生家长填报入口”,进入填报系统。
申报对象
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PS: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申报材料
1.深圳户籍学生
2.非深户籍学生(含港澳)
(1)父母一方在深新版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港澳籍儿童需提供在本市范围内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2)计生证明:无需开具计生证明,大陆区非深户籍儿童家长(含港澳籍)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申报要求
(一)本学期新入学学生及以往学期在深圳市申报学位补贴但未通过审核的学生,填写申报页面的信息项并提交申请。
(二)以往学期已在深圳市申报学位补贴并通过审核、领取了学位补贴的学生,本学期仍须登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提交申请,如原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可对变动的信息作相应修改、补充后再提交。
(三)初一年级学生,不论小学阶段是否在深圳市申报或领取过学位补贴,均须按本学期新入学学生要求,重新填写申报页面的信息项和提交申请、重新审核资格。
(四)本学期已通过公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由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分派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需上网申报,直接确认补贴资格。
时间安排
全市统一网上信息申报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00至2018年10月18日18:00;
申请指引
一、注册、登录
对于首次登录该系统的学生/家长,需进行“用户注册”。
注册好之后就可以可以登录补贴申请系统了。
(往年的系统填报界面,已有变动,仅供参考)
二、填报信息(注:红色*号项为必填项)
信息填报页面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如确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登录后按有关要求填写或修正相关信息,步骤如下:
★学生基本信息:
1.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由学籍系统导入,无法修改。
2.所在学校名称:
系统默认项,不需填写。
3.填写入学日期:
请填写准确入本校时间。
4.填写学生证件号:
请正确填写,注意字母大小写、括号等。
5.填写出生日期:
持有身份证的学生的出生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填写;持有其他类型证件的学生需填写出生日期。
6.填写班级:
系统默认项,不需填写,如实际班级名称与系统默认班级不一致,请与班主任联系。
7.填写用户手机号:
此处填写的手机号将与本系统登录密码绑定,用于找回密码,信息重要,请填写用户或监护人常用的手机号。
8.填写户籍属性:
深圳户籍学生选择“深户”,内地非深圳户籍学生选择“非深户”,台湾学生请选择“台湾”,港澳学生请选择“港澳”,港澳学生选择港澳户籍须填写深圳市区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编号。
注:选择“台湾”户籍的学生,需参照所在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规定,通过所在学校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大陆签发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办开具有效的《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以备查验。
★监护人信息:
有监护人一和监护人二两个选项,请填写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监护人姓名、户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如只有一个监护人,则监护人二相关信息应填“无”。
非深圳户籍监护人一方必须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新版居住证。
★计划生育信息:
深圳户籍和台湾籍的学生,不需填写此项;
其他户籍学生请学生父母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即9月28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请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后台回复“计生”,可获取计生登记指南)
★信息的保存:
1.填写过程中可随时点击[保存信息]按钮及时保存;
2.保存后发现信息需要修改的,可以直接修改;保存后退出系统,可以重新登录系统作相应的修改,再点击【保存信息】按钮。
★信息的提交:
1.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保存,复查无误后,请点击【提交,申请补贴】按钮,系统进入信息核对页面,再次核对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确认提交后信息将不能修改。
2.提交后发现信息有错误确需修改,在未打印申报表、且申报时间未截止、且学校未进行初审前可进行撤销申请操作,否则需要联系学校进行退回重新申报。
撤销申请操作如下:点击申报页面下方的【撤销申请】按钮,撤销申请后需及时更改错误信息,再按照第1步完成确认提交。
注:撤销申请操作后必须再次进行申请补贴及确认递交操作,否则系统就会认为申请人放弃了申请本学期的学位补贴。
三、确认补贴申报信息
确认提交信息后,家长需要通过系统自行打印申报表,由家长签字确认。
如家长在签字确认中发现信息有误需修改的,联系学校由学校退回重新申报。
四、查看核验结果
家长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本系统(具体时间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为准),在“核验结果”栏目中查看核验结果。
(网络图,仅供参考)
PS:填报过程中如有困难,请向所在学校寻求帮助解决。
特别提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