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30万
导语4月8日起,市民只要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隐患和违法行为并经查属实的,政府将予以奖励。举报重大隐患、重大违法行为的,还可能获得最高30万的重奖。
近日,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隐患和违法行为并经查属实的市民给予奖励,举报重大隐患、重大违法行为的可获最高30万元重奖。
四类安全违法行为及隐患举报有奖
举报受理范围包括四大类:一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违法行为;二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三是危险边坡、地面塌陷等危及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四是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包括以下情况:
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3.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4.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5.液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
6.液氨制冷企业,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
7.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方面的许可证照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8.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10.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11.其他依法依规应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
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最高奖金达30万
根据即将新出台的《奖励办法》,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属于尚不构成违法、依法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奖励3000元。
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举报途径
1.拨打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推荐);
2.写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75室,邮编:518026;
3.传真:0755-88128124;
4.电子邮件:shenzhenanjianju@sz.gov.cn;
5.网上举报:http://www.sz.gov.cn/szzxts/szzfzs/szzx/index.htm?deptid=33;
6.走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7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