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复征 每人多收10元
导语东航、国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宣布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6月5日起,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上调为10元。
时隔三年,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再次恢复征收。国航、东航、春秋航空等航空公司已率先发布通知,6月5日(出票日期/旅行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各家航空公司公布的通知,自2018年6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
国航公告
东航公告
春秋航空公告
昆明航空公告
6月5日前出票的不补收燃油附加费
根据通知,在6月5日零时前已经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
如改签变更至6月5日(含)以后的国内客票,不需补收燃油附加费,自愿签转外航,需补收燃油附加费。
此次复征与燃油成本的上涨有关
上一次取消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还是2015年2月,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
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费的恢复征收,与国内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上涨有关。由于燃油成本是航空公司的第一大成本,燃油成本的上涨也对航空公司的业绩有着直接影响。
燃油附加费的起征点在5000元/吨左右,近期的油价上涨也使市场上对燃油附加费的恢复征收一直有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