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光明新区民办小一初一报名指南 非区内居住禁收
导语今年深圳民办中小学报名有了很大的变化,很多家长也是不太了解。正文是黑喵为大家准备的光明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信息。
本文说的是民办学校单独招生,已经在公办报名系统中填报民办学校的不在本指南介绍范围。
2018年光明新区民办学校报名指南
一、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家庭在光明居住
2、民办学校仍有学位的,报名前先联系学校
3、4月未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进行选填(4月份已报名,并经审核合格被相应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能填报)
二、所需资料
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薄;
家长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是否租赁所备案均可)、相关部门提供的居住信息、居住证明等。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四、报名时间、流程
小一/初一学位申请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后,部分民办学校仍有学位的,文体教育局将开放民办小一/初一招生系统,供4月未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进行选填(4月份已报名,并经审核合格被相应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能填报)。
1.民办招生系统网上报名时间:7月13日—7月23日
由于各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家长报名前必须和民办学校先行沟通,进行登记,确认仍有学位,方能网上报名。
请家长登陆光明新区民办学位申请系统,点击民办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文体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对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进行限定,某所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接受申请该校的报名。
2.提交资料及学校审核时间:7月24日—7月26日
家长到所申请的学校递交学位申请表及申请资料。
申请资料主要包括两大块:
一是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薄;
二是家长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是否租赁所备案均可)、相关部门提供的居住信息、居住证明等。
学校查看资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并把相关证件扫描进学位申请系统。
适龄儿童家庭未在光明居住,不能申请光明新区学校学位,也不能录取。
3.资料抽查审核及学位安排:7月27日—7月31日
各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向文体教育报送拟录名单,文体教育局对申请民办学校适龄儿童资料进行抽查,核查无误后进行录取。
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将不再接受学位申请,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继续接受报名,完成后报文体教育局录取,不允许自行超计划招生,未经文体教育局录取的学生将不能进行学籍注册。
五、招生计划
六、民办学校地址、咨询电话
说明:民办学校招生片区为光明新区范围,鼓励民办学校按区域就近招生,不得招收非光明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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