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取消129项行政职权事项 便利群众办事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深圳市行政职权调整事项目录(2018年)》共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64项,其中取消129项,下放3项,其他调整32项。将于2018年12月21日起实施。

  便利企业群众办事

  调整方式通过应用信息系统、优化办事流程等,主动为企业群众提供关联服务,减少当事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的次数。如取消市城管局的“发放植物检疫要求书”,植物检疫部门在“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中接到货品调入申请后直接办理检疫单证,无须当事人另行申请;取消市民政局的“广东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的办理”“深圳市优抚对象优待证的办理”,将优抚证件的制作合并入各类优抚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中,办理流程最后一项为制作相应的优抚证件,无需当事人另行申请。

  具体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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