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深圳2020个人所得税补税情形

导语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所得费等综合所得,按年算账,退税少补。

  哪些情况下需要补税

  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自爱400元以上的

  需要补税的常见情形: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资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

  其他说明:

  这些情况必须进行汇算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简单理解就是“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每年3-6月对上一年度进行汇算,今年因为疫情,国税总局之前暂停了这项工作。

  为什么要进行年度汇算?

  这是因为新个税法实施之后,单位每月代扣的个税只是预缴,有可能多缴,也有可能少缴,一年终了要算总账,再多退少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在线获取消费券领取入口+流程、9月及10月消费券发放消息(持续更新)、使用指引。

栏目导航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