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个区2020年可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 但有这些要求
导语关于大家关注的租赁凭证取消,目前是没有这个政策的。但是,深圳不少区已经明确允许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了,一起来看看具体政策介绍吧。
截至2020年4月22日,深圳已有6区明确可以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
一、龙华区
龙华区《房屋租赁凭证》和《内地居民采集表》都可以用来申请学位,但《内地居民采集表》不参与积分。
1、租住商品房的可以正常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时间要求:2019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0年12月31日;
2、对于租住小产权房等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家庭,申请人可以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 》申请学位,但登记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确保居住满一年。
3、2020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家长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住房信息。申请学位住房材料地址与人口实际居住登记信息地址必须一致。2020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二、福田区
2020年福田区对于实施学位房锁定的学校(所有小学和部分初中),需要提供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对于没有实施学位房锁定的学校(部分初中),可以用居住信息作为学位申请材料。
2020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说明
1.所有小学以及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初中,学生为非深户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2.对于以租房申请2020年未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初中学位的学生,如该住房无产权证明且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居住信息作为申请入学的住房材料。
请家长在学位申请预报名前及时主动前往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居住信息,以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黑喵提示:
福田区确实允许没法办租赁的家庭用居住登记信息替代住房材料,但也是有条件的。
如上所述,2020年的仅限申请没实行锁定政策的学校;
如下所述,2021年的是有时间要求。
2021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说明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在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签发日期为准;有效期至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30日);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前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三、坪山区
坪山区明确了,2020年无法办理租赁材料的可凭网格居住信息申请学位,但不积分。
1、租赁信息(蓝本)停办,可用网格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租住合法产权的房屋仍可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租住无合法产权的房屋2019年5月起市租赁部门停止办理租赁信息(蓝本),租赁信息(蓝本)停办以后,将以网格居住信息登记作为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提交《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不积分。
2020年申请学位,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
(黑喵提示:这两张表还未公布在哪打印,一般是社区工作站可以打印,大家也别着急,后续有消息会及时告知大家。非常重要的一点,大家赶紧查看自己的居住登记信息,千万别中断或者注销了。)
2、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
2020年申请学位时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
目前,租赁凭证(红本)仍可继续办理,提交租赁凭证(红本)仍有效,计算积分。
四、光明区
光明区教育局已经明确居住信息可以申请学位,但也是有条件要求的。
1、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或政府公共租赁房,2020年申请学位关于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时限要求为:
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居住此类住房按发证时间起开始积分,积分标准为0.1分/月。
(2)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0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
居住在无产权房内的群众无法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满一年(2019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当居住其他类住房分类,不积分。
关于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提醒
根据《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疫情期间,为避免聚集,家长无需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区教育局会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加以核验;
如核验有误,家长可以在资料复核期间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区教育局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
五、南山区
南山区教育局已经明确居住登记信息不能积分,但可以用来申请学位,也是有具体要求的。
1、2020年申请小一或者初一学位的,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
申请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方具有申请公办学位的资格:
★ 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
★ 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含)之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
(点击图片可查看详细介绍)
六、龙岗区
龙岗区教育局已经明确居住信息可以申请学位,但也是有相应要求的。
1、房屋租赁凭证:
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户籍申请人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20年的6月16日至9月30日。
②非深户籍申请人租期包含2019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
③深户籍申请人租住在商品房中,暂时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租赁凭证的,在学位申请期间,请租户联系业主并沟通实际情况,在征得业主同意使用其房屋学位条件下,取得房产证有关信息,学位申请时,先按照未办理租赁凭证情况,如实填报业主房产证信息及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待疫情结束后补办房屋租赁凭证并更新报名系统信息(补办房屋租赁凭证时间截止为2020年6月16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办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2、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
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请使用电脑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学区居住最近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记录其完整表述,在学位申请时,请将其完整填入报名系统(如公安局网站无法查询到居住信息或有错漏的,请主动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记录完整的登记房屋地址表述)。
非深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
延伸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锁定】可获房子学位锁定情况及房屋编码查询入口、了解锁定政策、解锁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