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鹏新区居住信息申请学位政策(条件+材料)

导语根据深圳大鹏的学位申请政策,是可以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公立学位的,不过仅限无产权房屋,还有业主知情书、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要求,具体详见正文。

  大鹏新区居住信息申请学位政策

  适用条件

  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加分

  所需材料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下载打印《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1、对登记时长要求: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3年4月1日前(不含2023年4月1日)在社区网格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2、真实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为保证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过程透明、意愿真实、程序严谨,学位申请家庭须对其提供的租房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保证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能真实表达双方意愿。

  

  一旦承租家庭利用其所申报的房产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

  (3)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

  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

  一旦发现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没有实际居住或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涉及利用虚假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将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可获深圳居住信息申请学位政策、居住信息在线登记及查询入口、打印查询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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