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0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请

导语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部分出国留学人员赴境外学习受阻。为解决这一群体的实际困难,教育部采取了哪些政策举措?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范围内学生流动遇阻。因各国(地)入境、签证、航班等政策限制并考虑境外疫情风险,部分中国学生于今年秋季赴境外国家和地区留学的计划被迫改变、延迟甚至取消,部分学生面临升学困境。

  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十分关心这部分学生的学业问题。为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和需求,解决这类学生的现实困难,教育部做了大量研究,采取了系列专门政策举措。

  一是合理引导学生在国内通过远程教育方式继续完成学业,同时及时回应解决留学人员普遍关心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政策性问题,明确留学人员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按时返校而选择通过在线方式修读部分课程,以及因此导致的其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学制要求的情况,不作为影响其学历学位认证结果的因素。

  二是在确保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允许高校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接收出国留学人员先行在国内高校借读学习。

  三是允许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保证教育公平的前提下,考核招录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出国留学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为学生提供国内求学机会。四是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部门积极与驻在国教育部门和高校联系,敦促其妥善解决我留学人员学业受阻问题。五是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支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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