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如何办理深圳小汽车转移登记
导语个人因离婚办理本市小汽车转移登记,凭人民法院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后,原车辆所有人不得就该车申请更新指标。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办理小汽车转移登记
个人因离婚办理本市小汽车转移登记,凭人民法院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后,原车辆所有人不得就该车申请更新指标。
二、申请其他指标材料
1、小汽车其他指标申请表(离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3、离婚协议;
4、离婚双方的身份证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
6、公证书(司法机关出具的有效文书)。
三、申请其他指标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根据提示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
受理后,审核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
审批人员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5、办结
决定人根据审批意见即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通过结果;不予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6、送达
取得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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