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十一)对租房材料和时限有要求吗?

  租房材料满足其中一点即可:

  1.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2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后,且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2.《房屋租赁信息》:须是截止有效日期在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且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3.居住信息登记:使用父母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平安建设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网上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模板见附件)、非深圳户籍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可在“深圳公安”微信服务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i深圳APP”下载)、深圳户籍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数据比对验核。家长报名系统填写的居住登记采集时间(首次录入时间)只作为初审材料信息,最终依据区平安建设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查实际居住和首次录入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至学位申请期间,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需验核新旧住址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新住址居住信息登记的采集时间与旧住址居住信息登记的注销时间间隔不能超过30天。

  使用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但无法提供所租房屋《学区房使用授权书》和2022年8月31日前未在学区内登记居住信息的家庭,不具备申请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家长可关注龙华区教育局网站的有关通知,在统筹公民办学位后,民办学校如有空余学位,龙华区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第二次招生,报名时住房材料只需验核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教育部门将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直至空余学位录满为止。

  说明:

  1.《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中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以下:“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购买合同、合作建房协议、房屋购买收据、房屋购买律师见证书、历史遗留回执、有房东姓名的房屋水费清单(自来水公司)或电费清单(南方电网)、《出租屋使用权利证明》(社区工作站已不再出具此证明,已出具的还可继续使用)”等其中一项即可。

  2.深圳户籍家长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非深户籍家长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下载方式详见(十三)。

  3.居住信息登记须是父母一方或监护人,不能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信息登记住房材料申请学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龙华】可获龙华学位申请最新政策、报名入口、积分办法、学区地图、学位锁定查询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