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区来深是否需要隔离

导语经香港入境且14天内有相关国家旅居史的人员,采取严格的“14+7(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通过安装门磁、监控等方式,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居家不外出、客人不来访。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 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香港地区入境隔离政策

  1、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印度、老挝、柬埔寨、蒙古、泰国、巴基斯坦、尼泊尔、孟加拉国、不丹、缅甸等地区入境(范围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1)经我市口岸入境的人员;

   (2)省外或省内外市口岸入境不满 21 天的人员;

  (3)经香港入境且14天内有相关国家旅居史的人员。 以上入境人员,采取严格的“14+7(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通过安装门磁、监控等方式,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居家不外出、客人不来访。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 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目的地为我市但无居家隔离条件的管理对象,14 天集中隔离后再进行 7 天免费集中隔离,在第 21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目的地非我市的管理对象,由公安部门提前向目的地推送管理对象信息,精准闭环管理。

   2、除此之外的入境人员,按照14+7(7天不限制外出的小区管理/居家健康监测:外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解除隔离后次日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等)执行。

  自2021年1月5日上午10:00时起,由香港经深圳湾口岸入境人员,入境时必须持有粤港两地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生成时间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以及健康驿站房间网上预约系统生成的通关当日有效的预约确认单。

   经粤港两地政府协商,2021年3月1日起,自香港入境广东人员所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中注明的检测采样方式必须为鼻咽拭子或鼻腔咽喉合并拭子(六岁以下小孩以咽喉拭子作为主要采样方式)。如您通关时出示的核酸检测报告未采取上述采样方式或未注明采样方式,将不予认可作为有效的通关核酸检测证明材料,并安排返回香港。请您前往粤港两地政府认可的指定医学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获取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报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进出深】可获进出深圳隔离及核酸检测规定、各地风险地区名单、市内出行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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