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材料一览

导语需要携带指标证明文件、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的登记证书与行驶证原件等证件。具体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深圳小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申请的指标证明文件;

  (二)新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

  (三)机动车的登记证书与行驶证原件;

  (四)二手车交易发票(车辆二手市场开具)或公证处的公证;

  (五)车架号拓印膜(办理现场提供免费拓印服务)。

  另外,如机动车状态为抵押的,需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办理(提供原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新签订的抵押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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