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安区购车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消费者在宝安区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的,提交购买单辆汽车的合同、发票等材料申请补贴。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关于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第四季度购车补贴和摇号抽奖的补充公告

  为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市场潜力,助力市民购新车、买好车,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活动(第三轮)增加对第四季度购买10万元(含税价)以上小汽车新车的补贴。具体公告如下:

  一、活动方式

  凡在2024年10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在宝安区参与活动的企业购买10万元(含)-20万(不含)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汽车补贴1000元,对购买20万(含)以上的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汽车补贴1500元。

  在此期间购车的消费者可同时参与购车摇号抽奖活动,其中在2024年10月1日(含)-2024年11月15日(含)期间购车的消费者可参与第二轮摇号抽奖活动,计划于2024年12月组织抽奖,奖金总计620万元,奖项包含:特别奖1个,奖品为价值20万元的小汽车一台;特等奖15个,每个3万元;一等奖195个,每个1.5万元;二等奖165个,每个5000元;三等奖900个,每个2000元。

  计划于2025年1月组织第三轮针对2024年9月1日(含)-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车消费者(不含前两轮已中奖消费者)的抽奖,具体另行公告。

  二、其他补充事项

  1.本公告的小汽车新车为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营运车和特种车)。

  2.该活动与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等补贴项目不可重复申请。

  3.本次活动新购车辆以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4.本公告提及的汽车价格均为含税价。

  5.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详细的活动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请关注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关于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的公告

  2024年深圳买车补贴政策(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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