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学位申请最新政策全盘点(10区都有)
导语2023年深圳小学初中学位申请即将开始,深圳各区也公布了部分2023年的新政策,黑喵都进行了汇总,具体详见正文。
深圳已公布的2023年学位申请政策
(PS:文章略长,可直接查看所在区的)
★ 一、龙华区 ★
2023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或通过深圳公安系统自主申报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2023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 二、龙岗区 ★
1、租赁凭证要求
租住在有产权住宅类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2、居住登记要求
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 三、坪山区 ★
1、住房用途
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租房要求
2023年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以租房类别申请的:
租住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须提供2022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
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含当日)。
3、入伙通知书
2023年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购房但没办房产证的:
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盘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
4、严查真实居住
为保障学位申请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集体宿舍等申请学位的家庭,将加大力度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
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或未在申请学位房屋真实居住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
5、更多政策信息
此外,坪山区还公布了更多2023年秋季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信息,详情请点击蓝字查看:
★ 四、大鹏新区 ★
大鹏新区公布的2023年入学政策较多,主要是涉及学位申请材料,包括各类户籍所需材料、租房入学材料要求、需业主知情书情况、上门核实实际居住、积分靠后可能录到民办……
具体内容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大鹏新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醒
另外,大鹏新区公布了2023年新校学区,详情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 五、罗湖区 ★
★ 特殊时期社保断缴说明:
根据市社保局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6月未按时缴纳社保的,在申请学位时,计算社保缴费时长不作为断缴,补交视为正常缴纳。
★ 延长2023年以租房申请学位住房材料办理时限:
受疫情影响,对2023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日期要求进行调整,对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初始发证日期及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日期的要求时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
也就是说:
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租住时间应跨越2023年9月30日。
2023年在罗湖区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家庭,最迟于2022年6月30日及之前办理居住信息登记,并提供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一致且有效期至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租房合同(附租金支付凭证)作为申请地段学位的依据。
★ 六、盐田区 ★
早在2022年3月,盐田区就发布了2023年秋季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资料准备工作的温馨提醒,明确了报名材料等信息,详情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 七、南山区 ★
南山区2023年租房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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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公办学位的办证要求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含)后,方可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1、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租户须在2022年4月30日(含)前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内地居民采集表》,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居住】,即可在线登记、查询及打印居住信息)
须能够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注意:这里说的租赁合同就是租房合同,不是租赁凭证)
2、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3、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三)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
无论是使用房屋租赁凭证,还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正式入读后房屋学位都会被锁定。
★ 八、光明区 ★
2023年,光明区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需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需于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023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备案日期推迟至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之前,租赁期限需超过2023年的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未办理租赁凭证,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需于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之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三)实际居住要求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在学位申请期间,学校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更多政策信息
此外,更多光明区2023年秋季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信息,请点击蓝字查看:
★ 九、福田区 ★
一)2023年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有放宽,正常是前一年4.30前)
2.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
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网上预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
注: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3.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对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二)小升初直升学校实行网上申请“云审核”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试行自愿直升政策。
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或对口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校的学位。
1.2023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按照当年我区招生政策备齐报名资料进行网上申请,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
2.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位。
★ 十、宝安区 ★
在2022年,宝安区先后两次发布了2023年学位申请相关事项温馨提示。
黑喵也整理了相关政策,基本明确了2023年学位申请材料,房屋租赁凭证依旧有效,居住登记信息可用但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在2023年,宝安区宣布延长积分入学办法有效期2年,也就是说积分办法也基本确定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位】可获深圳学位申请政策、材料要求、积分自测、报名情况、避坑攻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