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起深圳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有调整

导语自2023年5月起,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为当月待遇在次月15日前发放,后续按月待遇逐月顺延。

  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要求,为统一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月发放模式,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起,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为当月待遇在次月15日前发放,后续按月待遇逐月顺延。

  例如:待遇所属期为2023年5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2023年6月15日前发放,2023年6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2023年7月15日前发放……以此类推。

  二、此次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后,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总月数、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详情可咨询深圳市各区社保分局、热线12333。

  相关阅读:哪些人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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