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导语深圳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不同、发放标准不同、领取每月时限不同、申请次数不同、发放期间待遇不同。

  申请条件不同

  (一)失业补助金

  在申领时限内,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失业保险金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符合前两项条件的,可以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再按照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发放标准不同

  (一)失业补助金

  1、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990元/月

  2、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97元/月

  (二)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每月领取标准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0%。

  领取时限不同

  (一)失业补助金

  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待遇核发月份以系统审核为准。

  (二)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请时限不同

  (一)失业补助金

  深圳失业补助金有申领时限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务必在该截止时间前办理申领手续。

  (二)失业保险金

  目前没有申领时限要求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失业期间办理申领手续。

  申请次数不同

  (一)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是近年来国家应对疫情新增的阶段性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申领一次

  (二)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在劳动年龄内,参加失业保险,符合领取条件的,可申领失业待遇;再次失业的,满足申领条件,可再次申领失业金。

  发放期间待遇不同

  (一)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 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会为其缴纳二档医保 ;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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