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招聘副主任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导语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副主任(六级管理岗)1名;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房屋与工程鉴定部部长(七级管理岗)1名。
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为我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国有企业的既有房屋及投资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监测、鉴定工作,为房屋安全和建设工程质量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检测中心副主任(六级管理岗)及检测中心房屋与工程鉴定部部长(七级管理岗)各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副主任(六级管理岗)1名;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房屋与工程鉴定部部长(七级管理岗)1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任职条件
(一)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副主任(六级管理岗)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胜任工作的基本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4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并具备土木工程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7.具有5年以上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验,具有2年以上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管理能力;
8.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入选或备选国家级人才项目,或获得国家、省、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者优先;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二)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房屋与工程鉴定部部长(七级管理岗)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胜任工作的基本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并具备土木工程相关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7.具有5年以上建筑结构检测鉴定工作经验,或者在甲级设计单位担任建筑结构设计负责人且具有2年以上建筑结构检测鉴定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8.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入选或备选国家级人才项目,或获得国家、省、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者优先;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以上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到2023年10月31日,特别优秀的,经领导小组批准,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审计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
9.聘用后即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构成须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公开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空表见附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历认证报告;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6)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7)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8)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2.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308室
邮政编码:518000
收件人:林琳
联系电话:0755-83787181
3.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
(二)资格初审
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内容,并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将通知后续有关事项。
(三)笔试、面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面试,对其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等进行评估,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领导能力、综合素质、人岗匹配情况等。按照笔试成绩,在拟聘人数五倍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研究确定等额或差额考察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开展考察,全面掌握相关人选履职表现、工作业绩、行业口碑、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任职
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有关政策进行解释。
相关附件附件:
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