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孩子在深圳上学的材料(身份证明+住房材料+社保)

  福田区

  十页介绍材料的顺序是盐田区、大鹏新区、光明区、南山区、宝安区、福田区、坪山区、罗湖区、龙岗区、龙华区

  身份证明

  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港澳台籍儿童: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住房证明

  (1)由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规划和国土局)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住宅类房屋,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业主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1.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安排居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单位出具该居住人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或社保清单;

  2.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居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3.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

  在上述保障性住房居住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查实住房人信息,居住人必须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4)祖屋、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原居民祖屋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属于持有合法产权证明原居民祖屋的,提供合法产权证明材料、股份公司股份证

  ②属于无合法产权证明原居民祖屋的,提供所在股份公司出具的《福田区义务教育入学申请·祖屋证明》、股份公司股份证

  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如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

  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集资房: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

  自建房: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商务公寓: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

  社保证明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须满1年)

  (下滑点击翻页,查看其他区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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