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22号线一期工程(边坡工程)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公示
导语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边坡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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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 (边坡工程) |
项目类型 |
1-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批准 机关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深发改函〔2023〕136号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
采伐林木面积(公顷) |
0.4111 |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
0.4457 |
使用期限 |
24个月 |
备注 |
附件: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边坡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公示内容将在两个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6栋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2330500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边坡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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