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富花园幼儿园招聘公告(岗位+条件)
导语本次龙富花园幼儿园招聘从2024年7月10日起,至7月17日下午15:00截止,招聘岗位为教研员、副班教师、体育专任教师、美术专任教师、保育员、实习生,详见正文
一、招聘岗位
(一)教研员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持有非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5.以本科学历报考需至少3年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经验,以研究生学历报考须有至少2年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经验;
6.有幼儿园教研经验有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二)副班教师 1名
岗位要求:
(以下A/B/C/D类满足其一)
A类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类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大专;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C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D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学历:大专;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三)体育专任教师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体育相关专业;
4.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体育学科专业能力强。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美术专任教师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美术相关专业;
4.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美术学科专业能力强。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保育员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学历及专业:高中及以上,不限专业;
3.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
4.持有健康证;
5.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②有幼儿园工作经验。
(六)实习生:1名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
2.25周岁及以下;
3.学前教育专业或教育类相关专业优先;
4.热爱教育事业,?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喜欢孩子;
5.持有健康证。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5: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本园邮箱:lglfhyyey@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请先详细阅读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如有疑问,请咨询17688922955 黄老师。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见文末);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见文末);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所需相关证书;
6.承诺书(附件3,见文末);
7.证明(附件4,见文末):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8.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材料初审
1.我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面试。
2.考核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考核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体检
1. 面试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统一预约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五、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标准》执行。
3.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则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进行补录
六、附件内容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