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大鹏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1月6日14点开始申请

导语深圳市住房保障署2025年1月6日14:00至1月15日18:00期间配租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配租住房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

  一、房源基本情况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2025年1月6日14:00至1月15日18:00期间配租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配租住房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白沙湾路与元湾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90米(坝光展示厅对面),总房源共574套。其中,231套为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105套为建筑面积69-73㎡的三房,238套为建筑面积85㎡以上的三房。

  二、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个人。

  认租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两个队列,具体如下: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且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1年以上。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两个队列的申请家庭在认租截止日前,除分别满足上述社会保险缴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详见附件1)。

  申请人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正在就学的除外),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三、配租面积标准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单身居民可认租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户型住房;两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户型住房或建筑面积69-73㎡的三房户型住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户型住房、建筑面积69-73㎡的三房户型住房或建筑面积85㎡以上的三房户型住房。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更多申请信息点击查看》》2025大鹏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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