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自动停课机制指引
导语 “预警自动停课、分区预警全市停课、分时段预警停课应对”三项机制详细内容见正文。
深圳市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自动停课机制指引
深圳1994年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台风、暴雨高级别预警信号自动停课机制,期间先后共出台《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6份政府令和4份部门文件,明确了“预警自动停课、分区预警全市停课、分时段预警停课应对”三项机制,具体如下:
01高级别预警自动停课机制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暴雨红色和强季风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时,“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或者在安全情况下回家,学校妥善安置在校(含校车上、寄宿)学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回家,具体按照教育部门指引执行”。必须指出的是深圳市高级别预警信号自动停课机制不适用于高考、中考。
02分区预警全市停课机制
由于深圳市辖区小,存在跨区上学问题,以及极端天气的突发性等问题,深圳实行“分区预警,全市停课”机制,即只要有某一区域发布了达到停课标准的预警信号,全市中小学就统一停课。鉴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气候条件的相对独立性,分区预警全市停课机制不适用于深汕特别合作区。
03分时段预警停课应对机制
市三防办、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气象局(台)制定了《深圳市台风暴雨高级别预警分时段学校防御指引》,对台风暴雨天气学生是否上学问题制定了统一标准。如暴雨红色预警上学前(6:30前)和上学途中生效(6:30-8:00)全日停课、上午在校时段(8:00-12:00)生效继续上课、午休和下午上学途中(12:00-14:30)生效下午停课、下午在校时段(14:30后)生效继续上课;并就非寄宿制学校和寄宿制学校进行了区分。
全市师生应严格根据指引做好停课安排,同时学校不得拒绝学生进校园或强制或变相要求家长到学校接回学生,全力保护学生安全。(已到校的学生,除情况特殊家长主动要求外,学校不得让学生自行离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家长到学校接回学生;上学途中的学生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等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解除并确保安全后就近回家或到学校)。
深圳市台风暴雨高级别预警分时段学校防御指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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