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宝安区教育局2025年下半年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四、宝安教资认定其他注意事项
(一) 不可以委托他人或机构代办。
(二) 申请高中、中职的需准备一个档案袋(附件 5)。
(三)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以
《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需要拍照上传,现场验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四)对于在认定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申请人,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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