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华二路5号
- 所在区县:宝安区
- 联系电话:0755-27783485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官网:
新安中学(集团)初中部创办于1988年,办学历史悠久,育人文化厚实,是新安中学(集团)先进办学理念、管理经验和办学业绩的探索和发源、创新和实践、传承和发扬之地。学校坚持探索德育创新,积极践行体艺特色,学校办学业绩得到社会各届充分肯定,是宝安区初中教育的一面旗帜。学校历年来获得“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全国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校园足球示范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广东省校园篮球推广学校、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圳市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深圳市女足高水平运动学校、深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宝安区初中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宝安区初中教学管理标兵单位、宝安区初中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文明校园”等各级各类荣誉300余项。
初中部地处宝安城区繁华核心地段,交通便利,位置优越。学校总占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舒适宁静、风景优美宜人,各项设备设施均高标准配置,功能场馆齐全,设施设备完善。初中部现有42个教学班,约2100名学生,教职工180余名,教师队伍业务精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
更多信息>>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