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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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 公办 光明区
  •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三月风广场对面公常路旁
  • 所在区县:
    光明区
  • 联系电话:
    0755-23420682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光明区教育局
学校简介
收费标准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学校简介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是由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光明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办学规模54个班,学生人数2520人,成立于2020年8月。占地面积约2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含市教科院光明分院和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总投资约5.8亿元。我校教职工人数160人,其中: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20人;区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7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45人(硕士39人、博士1人)。名师工作室 9个。

  学校以学习者为中心,探索素养育人途径,立足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国家发展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机遇挑战双重形势,坚持三全育人理念,强化育人系统治理,提升教育生态质量。学习者为中心,优化学习场景,探索学习路径,构建学习流程;素养提升为标准,分时指导、分类教学,分层育人,分步实践,减轻师生负担,落实放权赋能,探索“授权、赋能”学校治理行动模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学校治理共同体。

  学校以“探索合作办学新模式;创造教学改革新经验;定义光明教育新样态;树立‘学有优教’新范本”为使命。以高颜值、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对接深圳市“示范区”、“试验区”建设发展、对接光明区创建“世界一流科学城和北部中心”区域定位。借助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雄厚的智库资源背景,以“雅正明道 研创致远”为办学理念,以“办一所有书卷气、有学术味、有中国范、有未来感的窗口学校”为办学定位,以“培养具有家国情怀、雅正气质的未来创造者”为育人目标。学校确立“崇雅达理、守正出新”的校训、“言信行果、正大光明”的校风、“品正立范、研精为师”的教风、“知书达理、善思明辨”的学风和“雅正”课程体系。

  学校从理念架构、课程体系、教师团队、智慧云联、评价体系五个维度,致力于建设物联型、数据型、智能型、科学性、人文性、未来性、品质化、特色化、国际化的教育发展共同体,全面致力打造一所省、市、区一流的窗口示范学校。

  学校将争当探索未来教育的“冲锋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成为有“书卷气、学术味、中国范、未来感”的区域窗口学校。

更多信息>>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收费标准

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