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219号
- 所在区县:龙岗区
- 联系电话:0755-28924083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一、 办学历程
1994年,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创办;
2002年,获评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004年,获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同时加挂深圳市龙岗职业技术学校牌子;
2012年,入选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
2018年,建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2020年,入选广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
二、办学条件
学校位于龙岗中心城,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拥有400米标准田径场、网球场、游泳池、体育馆等体育设施,拥有各专业实训室80间,校外实习基地18个。图书馆藏书7.5万册。
三、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41人,本科以上学历234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53人,高级职称教师57人,专业课教师“双师型”教师170人。
四、专业建设
目前学校开设有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建筑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维、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动漫与游戏制作、会计事务、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艺术设计与制作、社会文化艺术等12个专业,其中数控、汽车、计算机网络专业为省重点专业,数控专业为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汽车、数控实训中心均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训中心,数控、汽车、计算机网络、物流专业为国家中职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五、办学效益
学校以“培养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升学等多维发展空间。我校毕业生动手能力强,多才多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和好评。近年来学校累计培养了20000名实用型技能人才,毕业生升学就业率均保持在98%以上。办学效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成为深圳市接受省内外同类学校参观学习的一个重要窗口单位。
主要荣誉:
全国学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深圳市中职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连续5年)
深圳市精神文明单位
深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深圳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先进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培养示范单位
年度产教融合典范学校
书杂费
收费标准: 2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价联字【2009】7号《关于完善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六、(二)代收费项目和标准 1.每学年可向学生预收不超过500元的课本教材费。
学杂费
收费标准: 1650元/生/学期(文史财经类)、1900元/生/学期(理工类)、2800元/生/学期(艺术类)
收费依据: 深价联字【2009】7号《关于完善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三、公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收费项目归并后的学费标准 国家重点学校文史、财经类 3300元/每生每学年;理工类3800元/每生每学年;艺术类5600元/每生每学年。
住宿费
收费标准: 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价联字【2004】15号《关于完善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一、中专、技校普通宿舍住宿生每生每学年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