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民众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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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民众学校 民办 光明区
  •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新围后背山1号
  • 所在区县:
    光明区
  • 联系电话:
    0755-29890913
  • 学校性质:
    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光明区教育局
学校简介
收费标准
深圳市光明区民众学校学校简介

   民众学校于1999年9月创办,校园占地面积11231.37平方米,建筑面积12336平方米,位于马田办事处新庄社区新围,是九年义务教育一贯制民办学校。 民众学校现有教学班48个,学生2177人,教职工160人。学校现已建成校园局域网,配有图书室、音乐室、艺体室、美术室、科学实验室等各类功能室18个,图书室藏书63800册。

  学校立足于“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围绕“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才”的办学宗旨和“精管理、强队伍、优课堂、促质量”的管理目标办学。
  在多年教育实践探索中,学校形成了“诗情画意”、绳操、足球、武术等办学特色。2008年1月学校被评为“广东省外来工子弟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3月学校被评为“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2009年5月被评为“深圳市绿色学校”,2009年6月被评为“深圳市一级学校”,2011年4月被评为光明新区规范化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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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民众学校收费标准

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公用经费标准执行,按规定可继续向学生收取学费的,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学杂费

收费标准:一至五年级:4500元/生·学期;六年级:3500元/生·学期;初一至初三:53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公用经费标准执行,按规定可继续向学生收取学费的,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光明区荔林学校等12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29号),学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深圳市光明区荔林学校等12所民办学校从2019年秋季起入学的小一、初一年级新生学费标准参照《光明区民办学校小一、初一年级新生收费标准表》;2018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学生执行原学费标准;插班生按插入班级的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

收费标准: 20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光明区荔林学校等12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29号) ,民众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000元/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