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龙岗街道新生路3号
- 所在区县:龙岗区
- 联系电话:0755-84821159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新生小学创办于1917年,至今已一百余年历史,积淀了较深厚的文化底蕴。1997年被评为区一级学校,1999年通过了市一级学校评估。2002年在全市率先由村办小学创建成广东省一级学校。
校园占地面积1.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设施,有配套功能室20多个。现有教学班31个,在校学生1500多人。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业务精,乐奉献的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120多人,具有平均年龄低,学科结构合理的特点。
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务实、高效、创新,坚持以改革求发展,以创新求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创办特色学校。校训:尚德求真,博学进取;校风:严谨务实,友爱活泼;教风:爱生敬业,乐教善导;学风:乐学 多思 自主 合作。
学校在“以善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引领下,确立了“科研立校,质量强校,特色优校”的发展战略,提出并实施“四个坚持”和“六个建构”,努力探索和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优化育人环境,全力提升教育质量,全心构建平安校园,扎实推进品牌建设。学校先后荣获市“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市少先队先进大队、市文明学校、市绿色学校等多项荣誉,并连续多年被评为区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尤其是学校的教育质量,赢得了社会良好的口碑,成为学校的一面金字招牌。
目前,我们正在凝心聚力,深化改革,优化管理,努力把学校办成教师安心,家长放心,学生舒心的现代化校园。
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