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启源二路1号
- 联系电话:029-68756878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3819
- 官网:
- 招生网址: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实施公安司法类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作为全省公安、司法机关重要的培训基地,承担相关的培训任务。学院由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业务指导。
学院围绕陕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要,立足为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胜任基层公安、司法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实战型、职业型人才。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几代人的不懈奋斗,学院现拥有浐灞、雁塔、秦都等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4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4万平米,图书资源总量86.67万册。
学院建成了以公安专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现有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侦查5个公安专业招生,以及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安全保卫管理4个非公安专业招生。
2022年学院公安专业面向陕西省招生,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提前批;非公安专业面向陕西、天津、河北、山西、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学制三年,毕业时,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均在学院浐灞校区学习生活。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下,在省公安厅的直接领导下,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转型、提质、创本”发展思路,以“政治建院、政治育警”为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实施“铸警魂”育人工程,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大力推进“校局合作、协作育人”的机制建设,与全省12个地市公安机关以及公安厅多警种开展合作共建,学警支援公安实战获得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肯定,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治校水平和服务公安能力稳步提升。
学院先后被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陕西省职业院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陕西省新时代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荣获“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等称号。2022年,学院获批“2021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单位”(安全保卫管理专业)和“全省首批急救教育试点院校”。
2019年7月,《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应用型本科公安院校创建步伐”。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在省公安厅的直接领导和省教育厅具体指导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学院正在全力推进高质量公安院校建设,奋力谱写陕西公安教育追赶超越新篇章。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办的要求统一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且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公安类专业学生;
(2)通过综合评价招生的方式录取的学生;
(3)高职专科批次的不得申请转入提前批次;
(4)其他以特殊形式录取的学生;
(5)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其它
院校志愿录取规则。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
专业志愿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院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奖学金设置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对困难学生资助措施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信用贷款方式办理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国家助学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一般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特困助学金每生每年3500元。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勤工助学。学院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支付一定的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