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沣惠校区: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阎良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1736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
学校创建于1955年,原名为西安航空工业学校,隶属原航空工业部。1957年合并兰州航空工业学校。1960年升格为专科学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工业专科学校,后因国民经济调整而复原。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西安航空工业技术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划转地方,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学院。学校是西北地区唯一开展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培养的本科高校,是“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重点支持院校。现为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理事单位。
学校现有莲湖、阎良两个校区,占地1158亩,校舍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433.48万元;纸质图书115余万册,电子图书176余万册;有航空发动机结构及系统实验室、民航运行控制模拟实验室等校内实习基地及实验室14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24个;设有集教学、科研、生产于一体的校办工厂;拥有特种泵系统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液压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设有通用航空工程技术中心、机电技术研究所等8个校级科研机构。
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共13600余名;教职工10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60名,具有研究生学历者751名(博士213名),专任教师694名;聘用客座教授39名,其中院士3名,著名专家学者30余名;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高校青年创新团队1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名,省级教书育人楷模1名,省级教学名师10名,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4名,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7名,陕西省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4名,8人担任陕西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民航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液压技术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士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部等18个教学单位。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等36个本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9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等6个学科门类。现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31门。获得教学成果奖18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3项,陕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2项,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12项;荣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获批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项,授权专利922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602篇,其中SCI、EI等检索收录698篇,核心期刊收录1234篇。学校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991项,省级奖1118项。近五年,学生累计承担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399项。学校获批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陕西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基地、西安市众创空间等。
学校秉承以工为主、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优良办学传统,坚持“行业性、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契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需求,厚植特色优势,形成了以航空制造为主体、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学科专业布局,依托阎良“中国航空城”,大力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初步构建了“资源共用、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的合作机制;与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商飞等数百家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与解放军第5720厂开展航空维修师“3+1”定制班培养;与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联合培养“士官生”,实现了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的同步提升。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陕西省首个双学位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长期发展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恪守“德能日新、刚健有为”校训,树立了“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校风,铸就了“航空报国、立德树人、激情进取、志在超越”的学校精神,先后为我国航空产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9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新时代新征程,西安航空学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胸怀“国之大者”,勇担时代使命,坚定不移落实“围绕一个目标,聚焦一个主题,坚持五项遵循,构建五项体系”总体思路,弘扬延安精神和航空报国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开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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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定向培养军士的招生条件按照国家及生源 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招飞报名、民航专业机构体检及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七条 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完成全部学业(前3年在国内、后1.5年在德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安航空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八条 对考生(不包括报考定向培养军士及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考生所填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并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到其他缺额专业。
第二十一条 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小语种慎报。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各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该专业要求考生:女生身高为162cm(含)至176cm(含),男生身高为173cm(含)至186cm(含);无色盲、色弱;着夏装时体表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沉淀斑、无影响肢体功能的疤痕、纹身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考生体检信息以2024年普通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生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生每年;国家助学金:2800元-3800元/每生每年;
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每生每年;二等奖学金800元/每生每年;三等奖学金500元/每生每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每生每年;优秀毕业生颁发奖品。
第二十五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报酬。
第二十六条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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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本科:文史类、理工类4500元/年;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艺术类:8500元/年(注:航空公司实习、培训费自理);
中德合作本科教育项目:中方前三年学费为17500元/年,
第四年学费为4500元。
德方一年半学费为7800欧元。
住宿费(带暖气):6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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